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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宣传月 | 汇聚青春正能量 无偿献血传爱心
发布时间:2023-12-22 16:00:00 分享到

为积极响应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号召,贯彻落实《北京市献血条例》,保障临床血液安全供应,普及无偿献血和血液安全知识,大力弘扬无偿献血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鼓励更多的人加入无偿献血队伍,北京清河医院于202312月开展以“汇聚青春正能量,无偿献血传爱心”为主题的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

血液可以将氧气和营养物质输送到身体的各个部位,从而维持身体的正常运转。

血液是临床医疗必需的物质,也是城市安全运行的重要战略资源。

献血工作关系人民身体健康、社会文明进步和城市安全稳定。

现阶段医疗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就是健康个人捐献的血液。

《北京市献血条例》在202221日起开始实施,该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单位、及个人四方责任。

在法律层面对各级政府的责任,主要做了以下的规定:

一是要求各级政府建立健全献血工作协调机制;

二是要求组织制定献血工作年度计划;

三是要求保证献血工作经费;

四是要求做好献血宣传教育;

五是要求做好血站和采血点的规划设置;

六是要求做好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人才队伍建设。

《北京市献血条例》对单位的组织动员责任,主要有以下三项要求:

一是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京部队、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动员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健康适龄个人,自愿参加献血;

二是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明确负责献血动员组织工作的部门或者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献血动员组织活动;

三是要求各单位应当为献血者参加献血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给与补贴、奖励。

在献血激励方面《北京市献血条例》主要作了以下规定:

一是在本市献血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是在保证急危重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对在本市献血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医疗机构按照市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临床用血;

三是鼓励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园景区等的经营管理单位对在本市献血的个人给与优待;

四是对参加献血的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与表彰、奖励。

无偿献血,需要大家共同的参与和支持,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帮助他人,传递爱心,造福社会,让生命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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